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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项目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9 点击量:2450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12-14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江苏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含函授站、业余点、校外学习中心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等,以下简称站点);省内高校本部。高校开展送教上门等合作办学统一纳入校外教学点管理。

2023年教育部将首次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站点设置和备案。凡保留、停招、拟新增站点均须提交系统履行备案手续,其中保留、新增按照最新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停招可提交过往材料。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12/14/art_58320_10706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