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项目
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集成创新项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03-25 点击量:930各预备研究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4〕18号)和《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技术创新组织作用,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相关领域技术集成创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集成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集成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支持方向: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面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研发内容和预期研发目标,创新水平较高,属于该产业领域的核心共性技术难题或瓶颈。 2、支持重点:主要指围绕某一产业重大战略产品或基于某一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组织的技术创新、工艺改革、质量提升或重点难点问题技术攻关,突出技术集成、协同创新和交叉学科联合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和目标产品等,有较大的产业应用前景,对产业具有带动性。 二、组织方式 1、2014年度集成创新项目由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总院负责项目总体组织申报、论证遴选和实施管理。 2、集成创新项目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具备较强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组织能力的省产业技术研发协会成员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联合上下游有关企业和科教单位共同承担。 3、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课题,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承担其中的1个课题。每个课题按实际需要资助,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由具有相应研发能力的科教单位和相关企业承担。牵头单位亦可承担某一课题,但获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5%。 4、集成创新项目原则上参照项目经理制组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推荐产生,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水平、管理能力和行业公认度,具体负责项目前期调研、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 1、牵头单位必须在广泛调研省内龙头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充分掌握相关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认真提出和编写项目建议方案(格式见附件)。 2、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并作为主要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集成创新项目;申报本项目的企业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本项目或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3、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第一责任方,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的真实性负责。 4、牵头单位为非独立法人的必须在项目建议方案上加盖所属法人单位公章。 5、项目的经费使用及实施管理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6、本年度项目采取网上申报(htttp:// www.jitri.org),申报材料经网上提交确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各申报单位同时在网上打印项目建议方案,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公章),于2014年4月18日前报送至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研究发展部(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210009),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申报通知及建议方案(格式)可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网站下载。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 霄 025-83455117;13851847783 金永新 025-83455113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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