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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5 点击量:512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本细则自2021年9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1/8/25/art_48967_9987100.html

附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操作细则的通知(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