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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

<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点击量:439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2023-04-10 至 2023-06-20

1、本年度将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机构,须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4/10/art_82540_10858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