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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

<转>《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点击量:546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2023-07-04 至 2023-09-28

总体原则:

1.遵循市场机制;2.聚焦战略需求;3.鼓励先行先试;4.区域联动实施。

本年度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根据不同牵头单位性质,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开展:

1. 创新型领军企业引领。由创新型领军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其科研、产业、应用、生态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行业标杆,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实现引领带动。

2. 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依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的资源合作优势,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通过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由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组建,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打造创新联合体。

支持措施:

1. 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 加强对创新联合体的金融支持;3. 省地协同推动创新联合体高质量发展。

工作要求:

1.本年度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工作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统筹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新平台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进一步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

2.各设区市科技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深入考察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合作基础、研发能力、资源配置和成果分配机制等,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杜绝“为联而联”“联而不合”,切实推荐上报一批“优势突出、

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std.jiangsu.gov.cn/art/2023/7/4/art_82540_10941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