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6-02-16 点击量:4565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集成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将围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按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三类项目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着力解决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在若干重要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 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2.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 南及申报要求 3.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 南及申报要求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 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将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在典型行业的技术开发应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和支撑优势产业整体提升。 一、支持重点 1.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面向江苏未来发展,聚焦战略新材料、智能机器人、云计算与大数据等产业技术前沿性领域,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跨界融合创新,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围绕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能源等优势产业领域,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提高产业高端发展水平。加强节能减排、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典型应用,示范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2.优化区域产业创新布局。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引导高新区以及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加强前瞻性技术部署,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引导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形成“一县一主导产业”布局。引导创新型试点乡镇围绕特色产业,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镇一特色产业”布局。 3.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联合多个研发单位开展基于交叉学科的前沿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有企业以及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项目。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研发。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项目。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面向江苏产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优先支持在地方财政前期资助项目成果基础上开展深入研究的申报项目及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参赛项目,以及第五届产学研展洽会期间签约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在项目完成时,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与系统,新材料、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5.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开发应用项目三类组织实施。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重点项目组织方式。强化顶层设计,在前期调研、广泛征集、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凝练重点支持方向。按照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及重点支持方向,瞄准掌握一批产业高端环节核心技术和未来产业前瞻性技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技术集成和项目整合,发挥产学研用各方创新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基于交叉科学的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前瞻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重点项目主要由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组织工作,优先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加盟研究所,围绕产业前瞻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优先支持高新区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的发展要求,围绕重点发展的前瞻性战略产业,依托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相关单位申报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长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相关单位,共同申报重点项目。项目牵头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形成所在产业技术领域中的骨干企业、知名院所、一流高校强强联合。 2.竞争项目组织方式。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支撑产业高端攀升。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 3.开发应用项目组织方式。由市、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围绕指南确定的节能减排、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技术专题支持方向,组织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丰富文化产业科技内涵,示范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开发应用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实施期限1-2年,由市、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组织相关行业典型企业,按照技术专题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按一定限额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在综合考察申报项目技术方向和企业典型性等基础上,以备案的形式择优立项。对备案项目,省科技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事前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项目预算、验收及补助方式和项目实施期限等,并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任务或实施期满后,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验收,并根据项目实际绩效和专家评价结果决定给予后补助的企业和补助额度。开发应用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20万元。 4.限额申报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省辖市限报20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县限报3项;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限报10项;苏南五市国家级高新区每家限报10项,其余国家级高新区每家限报8项,省级高新区每家限报3项;试行计划单列的高等院校限报8项,其他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限报3项;除此之外,省级科技产业园、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可增报1项。在上述限额指标范围内,每个省辖市(含县、市)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牵头组织;每个高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组织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列入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申报的项目及获得第三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2015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参赛项目不受限额指标限制。项目申报占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限额指标,课题申报不另占用指标。 四、申报要求 1.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企业申报项目需填报企业在研和本年度申报项目情况表,不如实填写和有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申报企业原则上须为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占比不低于45%。 5.除开发应用项目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除开发应用项目外,其他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省拨经费与企业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2。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单位不需将附件材料装订上报,也不需要在网上提交,但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附件清单》中所列内容,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查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等文本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项目主管部门报送重点项目及课题正式申报材料时,需提供重点项目及其下设各课题的清单,并分别注明项目和各课题的网上申报编号。 4.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王洪荣 025—83359254 57711620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阮 俊 刘爱英 025—85485935 85485920
附:1.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 2.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推荐汇总表(式样)
2016年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 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以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在典型行业的开发应用,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和支撑优势产业整体提升。 一、产业前瞻技术研发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对前瞻性产业培育具有较强带动性的产业前瞻技术,提升产业技术原创能力,为未来发展提供技术先导。 1.未来网络与通信 1011 软件定义网络关键技术 1012自主可控与安全可信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1013基于北斗/GPS系统的导航、通信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及系统 1014面向政府应用(公共服务)的地理信息数据快速获取技术 1015第五代移动通信关键技术与设备 2.云计算与大数据 1021大数据收集、储存、挖掘、处理、分析关键技术及核心设备开发 1022云操作平台及云公共服务 1023面向大数据的平台开发与应用 1024 基于云模式和数据驱动的新型软件 (重点支持基于云计算及大数据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关键技术与应用) 3.物联网 1031超高频和微波RFID标签、智能传感器、智能物联网交互终端关键技术 1032 兼容多标准的超高频RFID读写器核心芯片关键技术 1033物联网通信、平台与系统集成关键技术 1034传感器安全防渗透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基于物联网的物流装备智能化关键技术、面向汽车安全和智能化的物联网关键技术) 4.纳米材料及器件 1041 新型纳米电子、光电器件、传感器等纳米信息材料与器件 1042 纳米超级电容器、高效纳米晶储能等纳米能源材料与器件 1043 高性能、多功能、低功耗微纳器件制造技术 1044 石墨烯、碳纳米管、富勒烯等先进碳材料制备及跨界应用开发 1045 印刷电子材料与器件 (重点支持基于石墨烯电热性能的应用开发) 5.高性能膜材料 1051 面向海水或高盐工业废水脱盐的高性能反渗透膜 1052 面向能源清洁利用和环境减排的气体分离膜 1053 面向储能电池的离子交换膜 1054 面向过程工业的特种分离膜和电致变色膜 (重点支持基于新型全氟材料的气体分离膜) 6.智能机器人 1061 标准化、模块化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执行机构、驱动部件与控制系统 1062 助老助残、医疗康复等高端服务机器人关键技术 1063 面向公共安全及危险环境下的特种机器人关键技术 1064 仿生机器人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优化技术、康复用机器人关键技术) 7.智能制造 1071 三维打印成型关键技术、软件系统及成套设备研发 1072 三维打印用高性能成型材料及生产工艺优化技术 1073 高精度运动控制、智能检测、高可靠智能控制、健康维护诊断等关键智能技术 1074 感知系统、在线识别、智能仪表等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系统 1075 面向物联制造与物流装备的智能化关键技术及系统 8.高端装备制造 1081 面向高精高速制造装备与工艺关键技术 1082 面向离散、流程制造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与系统 1083 高性能大功率光纤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大功率液压系统、精密机械传动系统等制造业装备基础核心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 1084 大型复杂装备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制造技术 1085 高端医疗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高性能MEMS喷墨打印头关键技术、激光显示用红光芯片及器件关键技术) 9.高效能源 1091 新型、复合高转换率太阳能电池制备关键技术及工艺 1092 新一代、大容量、高效率、高可靠性、规模化储能系统关键技术 1093 新型高温超导材料制备及应用关键技术 1094 新一代核电机组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及核燃料后处理关键技术 1095 基于分布式能源的智能微电网关键技术 10.新能源汽车 1101 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设计与制造技术 1102 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电池材料及管理系统 1103 面向混合动力、纯电驱动的高性能电机传动部件及其控制系统 1104 面向新一代新能源汽车的电控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的优化与集成技术) 11.其他产业前瞻技术 1111 除上述所列技术方向外,其他产业前瞻技术。 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高技术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具有较强带动性的共性关键技术,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先进能源 2011 远距离直流输电、特高压交流输电和互联电网技术 2012 大功率远端无线电力传输技术 2013 低风速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 2014 太阳能热发电与新型高效热利用技术 2015 超超临界机组大型配套部件制造关键技术 2016 核电站用高等级钛合金管材、核防护等关键技术 2017 高速大容量电能存储系统及并网技术 2018 半导体级SiC器件、新型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 2.电子信息 2021 高精度场景重建、环境实时感知等数字虚拟现实技术 2022 面向制造业的大型数据库、关键中间件和软件平台 2023 高性能、低成本、智能化传感器及芯片技术 2024 超深亚微米级集成电路先进设计制造与封装测试技术 2025 第四代移动通信设备与终端设计制造技术 2026 大容量网络数据传输光集成阵列及模块设计制作技术 2027 面向服务的网络终端自组重构技术 2028 宽带城域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移动宽带无线接入关键技术 2029 高性能低功耗设计、多频段多模式射频电路设计及功率设计关键技术 3.新材料 2031 高性能触控平板显示、柔性显示、超高分辨率显示、有机-无机复合电致发光材料等关键材料及器件 2032 新型超高密度存储与磁电子、超导、磁性等超性能材料 2033 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大尺寸、低成本、高质量衬底制备和外延技术 2034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制备、应用与回收技术 2035 航空、轨道交通等用高品质特殊钢及高性能合金材料 2036 稀土永磁、发光、储能、催化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 2037 金属基、陶瓷基复合材料及高端硅基材料 2038 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质纤维材料 2039 海工用金属材料、混凝土、耐蚀防污涂料等先进海工材料的制备加工与应用技术 (重点支持以交通工具轻量化为目标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开发、大尺寸氮化镓材料的制备和开发、生物基材料及其应用产品关键技术开发) 4.先进制造 2041 重大产品优化与可靠性设计、寿命预测技术 2042 高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及高精度、高性能机械核心基础件制造技术 2043 近成型、激光成型与焊接、再制造等特种加工新技术与新工艺 2044 面向航空、海洋工程、石油工程和大型桥梁工程的平台设计及制造技术 2045 高速、多轴联动高档数控系统关键技术 2046 航空、航天、轨道车辆、汽车关键部件制造技术及高端配套材料 2047 汽车智能网联与无人驾驶汽车关键技术 2048 微纳器械制造与加工工艺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先进的柴油机后处理关键技术) 5.其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2051 除上述所列技术方向外,其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 三、技术开发应用 本类项目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及相关行业的典型应用,示范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1.节能减排技术专题 3011 工业废气高效洁净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2 工业废水中有机毒害物与重金属污染物节能型消减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3 低碳、低硫氮污染高效洁净燃烧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4 绿色循环制造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5 大型机电装备高效传动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6 半导体照明及功能型节能光电材料开发与应用 3017 新型余废热提质与规模化高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8 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 3019 新一代高灵敏智能化环境监控与预警关键技术 2.制造业信息化专题 3021 典型企业集团核心业务跨区域协同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与应用 3022 面向智能制造的企业数字化综合集成解决方案与应用 3023 云制造关键技术及服务平台 3024 第三方专业化制造服务平台开发与应用 3025 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制造、众包设计、精准营销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开发与应用 3026 支持移动互联的制造业生产性服务支撑系统研发与应用及模式创新 3027 典型制造行业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络支撑系统研发与应用 3.文化科技创新专题 3031 面向先进文化内容服务的融合网络及数字媒体技术研发及应用 3032 现代舞台成套技术集成与产品研发及应用 3033 现代数字化展示技术及应用 3034 三网融合环境下互动电视服务技术集成应用 3035 基于B2B数字出版内容资源聚合与投送云服务技术与应用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 项目推荐汇总表(式样) 推荐单位: (盖章)
注:1.此表(式样)由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昆山、泰兴、沭阳、常熟、海安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科技局, 省有关部门,计划单列管理单位填报。 2.所在创新载体类型填写: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省级科技产业园、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 科技产业园、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国家或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3.重点项目来源填写: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将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重点加强农业前瞻性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物质装备创新,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突出农业科技园区功能建设,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成果,引领支撑农业产业创新发展,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支持方式 (一)农业高技术创新专题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高新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农业前瞻性高科技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重点支持种质创新与基因工程聚合育种、生物加工、农业信息与物联网等具有较强创新性的重大核心技术研发,为我省农业高新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破农业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要求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鼓励科教单位与企业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优先支持科教单位与高新技术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支持方式: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二)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专题 支持重点: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重点支持清洁生产、疫病防控等绿色种养技术创新,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副产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对产业链的技术支撑,能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并有望实现较大规模示范应用。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攻关。优先支持国家、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的项目。申报新产品研发项目,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优先支持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 支持方式: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农业优良品种选育专题 支持重点:围绕现代种业发展需求,针对制约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种源问题,重点支持优质多抗稻麦、优质用材林木、地方特色山羊、优质海洋水产等新品种(系)选育,提高农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现代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对产业链的品种支撑,能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并有望实现较大规模示范应用。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攻关。申报单位须拥有必备的种质资源、生物育种技术手段和较好的育种工作基础,优先支持已联合科教单位先期投入开展育种研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 支持方式: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四)农业物质装备创新专题 支持重点:围绕农用工业发展需求,针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关键共性问题,重点支持新型高效生物农药、新型安全高效饲料创制,重点支持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设施农业装备、农产品加工设备、保鲜物流装备等新型农机装备开发,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 申报条件:项目须突出对产业链的物质装备支撑,能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并有望实现产业化开发。要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攻关。优先支持国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 支持方式: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五)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专题 支持重点:围绕沿江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园区功能提升,重点支持园区围绕产业链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充分发挥园区引领示范作用。围绕粮食丰产增收,重点支持中低产田节水灌溉、农牧结合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支持高产田节水节肥减药、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提升粮食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优化,重点支持面源污染防控、农田污染修复利用、困难立地营林、生态绿化等生态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建设美丽新农村。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开展协同创新、示范和信息化服务,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企业“走出去”发展。 申报条件:园区产业链创新示范项目须突出对园区主导产业的支撑,能突破关键共性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实现集成示范应用;园区集成创新示范项目须突出对区域农业现代化的引领,转化示范先进科技成果与模式,实现品种、技术、装备的综合性示范与应用,要求以园区管理型公司为主体联合科教单位申报。粮食丰产增收集成创新示范项目,要求以首席专家牵头组织,跨单位、跨学科、跨区域联合申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要求以农业科技园区内的企业为主体联合科教单位申报。 支持方式:现代农业科技示范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园区产业链创新示范、园区集成创新示范和粮食丰产增收集成创新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六)农业优良品种后补助专题 支持重点:“十二五”以来获得品种权或取得审(鉴)定证书的农业优良品种。优先支持品种权已合法转让,具有较大推广面积和前景的品种。 申报条件:申报后补助项目的优良品种须由项目单位自主选育而成,未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资助,完成品种权交易且额度较大。优先支持基层单位申报的品种后补助项目,优先支持已获较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品种。 支持方式:后补助项目采取无偿拨款方式支持,对不同类型品种给予不同强度支持,重大品种后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一般品种后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组织方式 1.加强项目组织。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力度,针对通知要求,围绕攻关目标方向进行顶层设计,加强跨学科、跨单位、跨区域的组织协调。 2.加强工作会商。各主管部门要认真遴选农业现代化科技集成创新示范项目,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先行推荐,各地不超过1项,经工作会商后,正式申报。有关科技主管部门须在本通知正式下发15个工作日内将拟申报项目简介报送省科技厅。 3.加强资格审查。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产值亿元以上且在省外、国外投资拓展业务的创新型企业优先。品种后补助项目需填报预申报书,经组织专家预审查后,正式申报。有关科技主管部门须在本通知正式下发15个工作日内将品种后补助项目预申报书报送省科技厅。 4.加强工作集成。所有申报品种、技术、装备创新类的项目都要优先选择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现代农业科技园作为研发与试验示范基地,研究成果优先在园区开展产品开发和试验示范,并按市场机制优先在园区开展成果转化创业与产业化。 园区集成创新示范项目,限沿江苏南地区申报,优先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地推荐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辖市市区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县限报6项(有涉农高校的省辖市可增加到10项),其他各县(市)限报4项;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各限报10项,南京林业大学限报6项,其它计划单列单位各限报4项;省教育厅限报10项,省其它有关部门各限报4项。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占指标,推荐数不超过各主管部门可推荐项目总数的30%。省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增报1项(申报名单由理事长单位和其他联盟单位共同商定后,在所在市、县增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市、县(市)可增报3项,省现代农业科技园所在市、县(市)可增报2项。 2.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3.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5.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 6.对申请无偿拨款的项目配套经费不做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7.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须在网上填报上传,其他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 025—85485955 省科技厅农村处 顾冰芳 靳朋勃 025—57712971 83374203
附: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项目指南
标*领域可申报重点项目。 一、农业高技术创新专题 *1001 作物优异基因发掘、种质创新及育种材料创制 *1002 重要功能基因聚合育种技术研发 1003 食(药)用真菌野生种质资源发掘及创新 1004 农副产品生物加工及生物保鲜技术研发 1005 天然植物农药先导化合物发掘与分子设计 1006 饲料抗生素替代及减毒去害技术研发 1007 设施种养物联网技术研发 *1008 农产品品质智能检测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1009 智慧农业精准作业与信息化技术研发 二、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专题 2001 设施果蔬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技术研发 2002 化学农药减量高效施用技术研发 *2003 农林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研发 2004 高效安全生物饲料及高效应用技术研发 *2005 畜禽、水产养殖重大病害防控技术研发 2006 农业主产物精深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 *2007 农业低值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开发 *2008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三、农业优良品种培育专题 *3001 高产优质多抗耐盐(碱)水稻新品种选育 *3002 适宜淮北稻麦周年高产的抗赤霉病小麦新品种选育 *3003 杨树及优质乡土林木新品系选育 *3004 优质肉用徐淮山羊新品系选育 3005 地方特色优质抗逆海洋水产新品系选育 四、农业物质装备创新专题 4001 新型安全高效植物源生物农药创制 4002 高效生物饲料及添加物创制 *4003 高性能大型稻麦复式作业机械研发 4004 多功能小型园艺作业机械研发 4005 基于物联网的节水灌溉技术及机械装备研发 *4006 高利用率智能化节能型连栋温室结构及配套装备研发 4007 高性能农林植保机械研发 4008 适合规模经营的智能化节能型大宗农产品干燥装备研发 *4009 智能化淡(海)水产品活体运输装备研发 五、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专题 *5001 农业科技园区集成创新示范。围绕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主导产业链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围绕不同农区对农业现代化的多样化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开展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装备、生产经营模式的集成创新与示范,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 *5002 粮食丰产增收集成创新示范。围绕稻麦周年优质丰产高效,筛选适合黄河故道沿线中低产田的稻麦品种,集成节水灌溉、农牧结合等技术,开展基于机械化的稻麦周年优质稳产高效集成创新示范;针对高产田,集成节水节肥减药、智慧农业等技术,开展基于信息化的稻麦周年优质高产生态高效集成创新示范,增强科技对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5003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优化,重点支持沿江苏南地区开展面源污染防控、农田污染修复利用、村镇生态绿化等生态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支持沿海地区开展种养结合循环模式、困难立地营林、村镇生态绿化等生态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探索科技支撑生态美丽新农村建设新模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5004 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围绕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成果收集、交易、互动信息化系统应用示范,促进科技资源的联动共享,构建以园区、超市等为载体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 六、农业优良品种后补助专题 6001 优质高产抗病水稻、小麦、棉花新品种选育 6002 优质高产多抗饲用作物、油料作物新品种选育 6003 优质高产多抗蔬菜(食用菌)新品种选育 6004 优良特色果树(桑、茶)新品种选育 6005 优良特色花卉新品种选育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 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聚焦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科技支撑。 一、支持重点 1.重大科技示范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智慧城市、数字化医疗、食品安全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2.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同步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进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3.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 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病种为对象,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规范化、个性化诊疗技术新方案,使我省相关疾病诊疗水平国内领先并有国际影响,在若干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自主创新优势。 4.医药 针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推动我省医药产业迈向中高端。 5.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针对我省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优先支持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省资助经费与单位自有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1:2。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省资助经费与单位自有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1:1。 4.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重点遴选一批对百姓健康影响比较大的重大病种予以择优支持;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省资助经费与单位自有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1:1。 5.医药项目,重点支持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对全省医药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对1.1类化学药新药的支持力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6.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主要包括:(1)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创新性诊疗和防控技术项目;(2)生物技术项目,重点支持工业生物技术领域,对加快现代生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产业培育有带动作用的项目;(3)其它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受益面广、技术水平高、能带动行业科技进步的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 7.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组织方式 1.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推荐,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 2.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五类组织,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医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3.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中1001、1002、1005、1006、1007指南方向每个省辖市、省有关部门限报2项;1003指南方向由宜兴市环科园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限报5项;1004指南方向由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地区申报,每个试点地区限报1项;1007指南方向申报材料需附当地党委或政府相关文件或决议和纪要。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院、高校、院所限报5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如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牵头申报,必须联合三级甲等(中)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院限报3项。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院、高校院所限报3项,其它单位限报1项。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各省辖市(不含临床前沿技术、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 限报15项,县(市)限报8项,计划单列单位、在宁省(部)属单位、国家高新区(南京高新区一区三园每园限报3项)、省级高新区限报5项,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加报2项。主管部门和计划单列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在规定的限额内推荐。 四、申报要求 1.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项目申报主体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项目名称为“疾病名称+规范化诊疗”。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医药后补助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和实施效果,并提供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经费决算报告。 5.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www.jscxy.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申报。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周 勤 阮 俊 联系电话:025-85485921 025-85485935 省科技厅社发处 丛兴忠 郦雅芳 联系电话:025-84215986 025-83214956
附:1.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2.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2016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重大科技示范 1001 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科技示范 针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污染控制问题,研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方法,构建排放源数据库,研发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净化的新材料、新技术及源头挥发性溶剂替代技术,并选择典型行业开展工程示范,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1002 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科技示范 选择我省典型重金属或重金属/农药复合污染农田、菜地土壤,在探明其污染特征的基础上,进行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与种植示范,研发复合污染土壤修复制剂、产品及装置,开展修复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修复技术方案,为全省农用地污染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1003 “环境医院”新模式构建与应用科技示范 落实科技部、省政府《共同推进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合作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依托宜兴环保产业集群优势,充分整合与集成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要素资源,面向环保产业高端发展需求,开发构建提供一站式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的“环境医院”新模式,为解决企业和城市环境问题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工程服务。 1004 互联网与城市发展科技示范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依托我省“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地区,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数字化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拓展与互联网的融合,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城市信息资源汇聚共享、城市建设过程规范管理、城市资源优化配置等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研究,构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城镇集中运行管理平台等城市发展基础设施,提升惠及民生的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 1005 食品安全加工过程控制科技示范 为保障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加工过程中重要安全危害物阻断、抑制、控制和消除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实时监测、预测预警、动态反馈、调控优化的食品安全制造全局控制模式和技术体系,并选择发酵食品、高蛋白食品和高油脂食品等典型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应用示范,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加工过程控制技术水平。 1006 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区域数字化医疗科技示范 以市、县(区)为示范范围,选择1-2个常见病种,开展医疗数据与知识集成融合技术与系统化研究,开发移动App,建立覆盖示范区域50%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过程智能化技术系统,建立基于信息共享、知识集成、多学科协同的集成式诊疗服务模式,促进不同层级医院的整合服务和区域协同,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就医模式,保障人民健康。 1007 地方社会发展科技示范 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地方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支撑社会安全和康复养老等为重点,组织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科技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发展科技示范模式。 二、临床前沿技术 坚持临床导向,瞄准国际前沿,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力争纳入国家及国际指南规范,努力实现我省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2001 恶性肿瘤早期精准诊断 2002 生物(靶向)细胞免疫治疗 2003 干细胞临床研究 2004 脑疾病防治新技术 2005 微创治疗新技术 2006 介入诊疗新技术 2007 精准医疗技术 2008 3D生物打印技术的临床应用 2009 中医药防控炎癌转化技术 三、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 3001 重点病种的规范化诊疗研究 重点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以病种为对象,开发一批急需突破的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在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形成一批规范化、个性化诊疗技术新方案,并在5家以上省内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单病种临床研究病例不少于300例,相关领域诊疗水平国内领先。(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四、医药 医药领域主要支持2013~2015年间已取得相关临床研究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重大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要求化学药1类、中药1—6类、生物制品1—14类、医疗器械3类(首次注册),以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立项支持。项目需在申报书中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 1.生物技术药 4111 防治重大疾病的治疗性抗体 4112 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 4113 小分子干扰核酸(siRNA)新药 2.化学新药 4121 重大疾病防治新药 4122 新型释药系统新药 3.现代中药 4131 治疗重大疾病的现代中药 4132 海洋药物 4.生物试剂 4141 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 4142 临床需求大、进口依存度高的高端医疗设备配套试剂 4143 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 5.医用材料 4151 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4152 可替代进口的高端医用敷料 6.医疗器械 4161 可替代进口的高端数字化诊疗设备和人工器官 4162 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设备 五、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一)新型临床诊疗技术 针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疾病分子诊断、免疫诊断、个体化诊疗等专项诊疗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创新临床诊疗专项技术方法,攻克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并转化为诊疗技术指南,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我省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按照临床专科申报,临床专科代码详见附件2)。 5101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 (二) 公共卫生 围绕病媒生物防制、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5201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2 血液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3 老年人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4 妇女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5 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6 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207 残障人群生活保障辅具 (三)生物技术 5301 高值精细化学品生物制备 5302 关键工业酶制剂规模化制备 5303 面向生物治理的关键材料、菌剂产品 (四)其它社会发展领域 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并在全省开展示范推广的项目。 1.生态环境 5411 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2 近海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3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14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公共安全 5421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22 生产安全关键技术应用及示范 5423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技术应用研究 5424 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服务 5431 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5432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研究 5433 社会公共管理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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