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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点击量:336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2023-04-07 至 2023-04-28

1、申报省级留创园须具备以下条件:获批市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并挂有标牌;有较为完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才队伍、综合服务专业化水平较高;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专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留学回国人员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产业发展定位明确、态势良好,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经济持续增长。

2、申报省级留创示范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获批省级留创园并挂有标牌;有完备的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以及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不少于5人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综合服务专业精准高效;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专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留学回国人员集聚度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企业孵化成功率高,重点主导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较为显著,大力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园区在促进高质量就业方面成效明显。

3、今年拟新建5家省级留创园、6家省级留创示范基地。对新建的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给予每家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4/7/art_77278_10855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