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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6-05 点击量:336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2023-06-01 至 2023-06-30 1. 研究生工作站由申请设站单位和江苏省高校联合申报。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 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对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鼓励高校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遴选,每所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含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0个,每所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0个。 3. 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标准依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请各高校严格审核。 4. 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3/6/1/art_58320_109113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