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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5 点击量:366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2023-08-24 至 2023-09-10

一、评比范围

凡在我省现代服务业产业领域,从事市场经营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为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他推荐人选应在服务业企业关键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评选流程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表彰奖励等主要环节。

四、奖励措施

表彰名额为10人,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8/24/art_77278_10993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