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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8-03 点击量:420政策来源: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一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9月15日。 注意事项: 1、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但需参加申报。 2、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第五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未参加期满考核的,不得申报第六期“333工程”。 3、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4、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 5、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 原文地址: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itemid=33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