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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3-17 点击量:481来源:镇江市人社局 申报时间:第一批2023年4月10日前,第二批2023年9月20日前,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和省重大发展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立的,可由推荐单位单独报送。 1、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区核实推荐,市人社局择优报送、省厅评议确定新设名单的方式开展。 2、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不再开展园区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建及园区类基地分站增设工作。 3、相关申报表格可在“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tzgg/202303/9656d65560804c2992b7067f85c8e3d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