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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和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点击量:406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2023-05-05 至 2023-05-29

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江苏工匠”、“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三带乡土人才”、“镇江工匠”、“镇江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镇江市技术能手”、“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等奖励和荣誉,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或开发研制、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或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

3.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应用、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4.授艺带徒方面。积极参与“名师育高徒”活动,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且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为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

5.传统工艺传承方面。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挖掘传统工艺,开展工艺传承、宣传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


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和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