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项目
<转>《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8-15 点击量:322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申报时间:2023-08-01 至 2023-09-30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着力打造德技双馨、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主要目标: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2023 年全省职业学校全面完成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规范相关信息数据统计。标准试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相关认定条件和办法,到“十四五”期末建立健全产教融合、特色鲜明、分层分类的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认定工作体系。 三、认定范围: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主要为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下同)。公共课教师、校内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以及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其他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实施。 四、组织实施: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认定。“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主要在中等职业教育(含三年制、五年制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高等职业教育(含职业教育专科、本科学校,下同)两个层次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可成立专家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认定工作,结果以设区市为单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学校自主进行,结果直接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3/8/1/art_77620_10969431.html |
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