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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项目

<转>《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点击量:358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2023-10-31 至 2023-11-25

评选表彰范围:

评选表彰突出创新创业导向,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大基础科学研究,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向在我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以及工农业生产等创新创业一线辛勤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

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评选范围之内。县(处)级干部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已获得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评选。

表彰名额及推荐指标分配:

2023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表彰名额为50名。推荐指标实行条块结合办法,分配下达给各设区市及相关重点领域省牵头单位。未单独核定推荐指标数的中央驻苏企事业单位、省级部门和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人。各设区市推荐人员中创业类人员应不少于50%。

表彰奖励:

获奖人员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

官网及附件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10/31/art_77278_11057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