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识产权
<转>《关于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9-03 点击量:582来源: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2021-08-30 至 2021-09-30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有效专利数量达到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近2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3)围绕镇江市“四群八链”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省贯标合格企业、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 (4)近三年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通知原文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