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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转>《关于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点击量:582

来源: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2021-08-30 至 2021-09-30

主要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2)有效专利数量达到10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达到3件以上,近2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3)围绕镇江市“四群八链”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省贯标合格企业、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

(4)近三年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无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且列入异常名录企业不得参加。

通知原文下载:

镇知促[2021]27号--关于开展镇江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