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落实2025年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11-25 点击量:2651各科研平台和实验室负责人、各入驻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2025年冬季长三角研究院各科研平台和入驻单位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1、气体安全管理 严格管理实验室气瓶气路,杜绝因气体泄漏引起安全事故。气路连接应使用专用管道和接头,连接前需检查管道和接头的密封性,确保无泄漏。定期检查气路管道的老化、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使用气体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缓慢开启和关闭阀门,避免气体流速过快引发危险。 2、动火实验管理 从事明火电炉、酒精灯等动火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进行动火操作。在进行动火实验前,必须清理实验现场周围的易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动火实验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监护人员应全程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实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锂离子电池管理 严禁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实验室和办公室。对于实验室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应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和存储。避免电池过度充电、过度放电、短路等情况发生,定期检查电池的外观和性能,如发现电池膨胀、变形、漏液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理。 4、可燃杂物清理 建立实验室和办公室可燃杂物定期清理制度,明确清理的周期和责任人。一般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特别关注实验室角落、设备底部、通风管道等容易堆积可燃杂物的重点区域,加强清理力度,确保无遗漏。严禁在实验室堆放废纸箱等可燃物,如需临时存放,应确保存放时间不超过规定期限,并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 5、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对实验室和办公室的电路进行检查,查看线路是否老化、破损,接头是否松动,插座是否正常等。发现电路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自行维修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如需增加设备,应先评估实验室用电负荷,确保电路能够承受新增设备的用电量,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严禁在实验室违规使用电取暖设备,如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定期排查UPS电源、蓄电池的老化故障情况,查看电池是否鼓包、漏液,连接线路是否松动等。建立UPS电源和蓄电池的维护保养记录,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信息。 6、消防逃生通道管理 确保实验室和办公室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应保持足够的宽度,安全出口门应向外开启,且不得上锁。门窗设置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安装防盗网等阻碍逃生的设施。如需安装防护设施,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打开或拆除。加强对消防逃生通道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占用、堵塞、封闭通道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清理,确保通道畅通。 7、重点火灾危险源管理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进行储存、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中,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定期检查真空油泵的密封性,防止油泄漏引发火灾。使用过程中,确保油泵周围无易燃物,避免油泵过热引发火灾。如发现油泵有异常声音、振动或异味,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和维修。对于马弗炉、烘箱、干燥箱等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检查设备的温控系统、加热元件等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过程中,不得在设备周围放置易燃物,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同时,加强对设备电源线的检查,防止因电线老化、短路等问题引发火灾。 请各科研平台和入驻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述要求,扎实推进秋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北京交通大学长三角研究院 综合管理部 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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