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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转>《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点击量:379

来源:镇江市科技局

申报时间:2021-09-10 至 2021-10-11

申报要求(节选):

1、工程中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鼓励联合高校院所共建;申报单位须为在镇江市(含丹阳、句容、扬中)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员工。

2、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拥有一支15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5人以上需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3、有独立研发场所,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米,专业技术领域的大中型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原值500万元以上;近3年拥有知识产权不少于5件。

原文地址:http://kjj.zhenjiang.gov.cn/kjj/tzgg/202109/6ff49e62d07740809a688f15fd1837b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