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镇江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指导性项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11-21 点击量:1773各辖市区科技局,镇江新区经发局,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全市“十二五”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2014年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指导性项目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科技惠民行动,加快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百姓生活。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针对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新技术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社会发展支持的方向,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我市境内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并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凡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凡涉及应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与实验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的项目; 6、鼓励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金匹配,对能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项目书面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请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本通知及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样本可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2、项目申报材料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报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长江路33号镇江广电大厦)二楼综合窗口A(科技局)。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志艳 0511-88983018 市科技局社发处联系人:卢永慧、王燕 联系电话:0511-80822817 E-mail:zj80822817@163.com
附件:2014年度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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